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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刘欣荣)内蒙古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财政厅、经济委员会、工商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诚信企业”、“诚信人物”评选活动,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营造有利于各行各业发展的良好信用环境。
据了解,在内蒙古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非公有制经济等各种所有制的工商业与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户籍的公民和内蒙古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均可申报参评“诚信企业人物”。各参评企业和个人可以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组委会,也可通过各主办单位推荐给组委会。本次活动评选结果拟于8月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