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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下午,四川省汶川县发生7.8级强烈地震,造成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为了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通知》精神,昨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活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开始,在全市开展为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活动,为灾区人民早日战胜困难、重建美好家园提供帮助。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和干部、职工、个体工商户等社会各界人士,大力发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踊跃参加捐款捐物活动。捐助物品主要接收灾区急需的帐篷、棉被(新)、毛毯(新)、毛巾被(新)、瓶装饮用水等。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切实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的带头作用,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迅速掀起向地震灾区捐款捐物的热潮。同时,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并做好一切人力物力上的准备,全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工作。
通知指出,各旗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捐赠接收工作,并集中统一将捐助款物送市民政局或者市红十字会。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要严格按照救灾捐赠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捐赠款物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逐项清点、登记造册、认真保管。(文/高翠清)